| 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6-50068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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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托南京登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人员1名,具体从事党务及行政辅助相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具备良好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及学习适应能力,拥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服从单位管理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具备较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保密相关要求,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4.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2008年8月20日及以前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只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完整填写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正反一页扫描、手写签字),并将登记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个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相关资质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pin3@njdengfeng.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行政辅助岗”。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应聘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报名材料不全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及体检医院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重点核查个人征信、违法违纪情况等。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程序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南京登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因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以及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招聘相关规定依次递补。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1.每月薪资约37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试用期1个月;
3.按规定享受用工单位节日福利。
六、工作地址
工作地点位于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八、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86169715
监督电话:025-86590917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2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