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6-20429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集南京市创业陪跑导师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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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创业陪跑导师团队伍,持续提升创业项目培育专业化水平,强化创业公共服务效能,保障创业赛事评审、项目论证及经营辅导等工作高质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陪跑导师团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一)企业实战类:在用工规模20人以上的上市公司、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优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市人才政策扶持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5年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
(二)专业服务类:在投融资机构、财务管理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担任负责人、合伙人、中层管理6年以上的人员。
(三)高校科研类: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创新创业相关专业研究,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四)服务管理类:在创业服务机构(含创业园区、培训机构)中专职从事创业咨询指导工作7年以上的相关工作负责人,且有较强的整合创业资源能力和投资、服务创业典型经历。
二、征集人员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须身心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公益,乐于分享创业经历和实践经验,具有奉献精神。认真履行专家职责,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3.专业技术过硬。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相关领域实践经验丰富,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沟通引导,工作作风踏实。
(二)报名人员须无违法犯罪记录,且不存在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吊销执业资格或受到行业禁入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或负面舆情。
三、主要工作职责
入选导师团成员将履行以下公益性创业服务职责:
(一)创业项目考察评估:参与创业大赛项目评审、创业项目评估、现场指导等工作,依规定流程开展尽职调查,出具专业意见。
(二)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参与公益性创业项目陪跑服务,依托行业资源,为创业项目提供场地、资本、技术、市场、人才等要素资源。
(三)创业经营指导诊断:参与公共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创业讲座、沙龙分享,传递行业经验与发展趋势。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
五、征集与评审流程
(一)申请报名:申请人下载并如实填写《创业陪跑导师申请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
邮箱地址:njjg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导师申报 + 姓名)。
(二)资质审核: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资质审核。
(三)面试评审: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入围人选开展面试评议,重点评估申报人的专业能力、辅导能力、工作适配度。
(四)公示使用:通过评审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试用及相关工作,劳务报酬遵从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与本公告征集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本公告相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 025-83151906。
附件:南京市创业陪跑导师报名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