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6-20387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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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优秀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作用,持续打造我市乡土人才工作特色品牌,现启动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是指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在我市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加强乡土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
申报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在我市开展技艺传授、带徒传技、经验交流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行业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带领技艺传承。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生产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绝技绝活或较高专业水平,积极带徒传技,在乡土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
2. 带强产业发展。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和专长与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 带动群众致富。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具有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省“三带”乡土人才、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和荣誉,或获得市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乡土人才可优先申报。已获建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相关工作室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各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统一负责辖区内的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区原则上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二)各区在组织推荐过程中,重点评估申报项目在以下五个方面的贡献及成效:带动群众充分就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情况;推动相关领域技术技艺水平提升、创新技术应用情况;培育特色产业、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效益情况;开展技术培训、带徒传技、合作交流、培养人才情况;推动产品走向市场,打造产品品牌、劳务品牌情况。
(三)各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于2026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纸质材料请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邮箱)。市人社局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 项目申报材料:《南京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业绩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须装袋,并贴上封面(见附件3)。
2. 各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填报南京市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各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市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和文字表述详尽真实,推荐业绩突出、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乡土人才。获评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给予每个工作室8万元补助,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乡土人才相关建设项目。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钱明
联系电话:68788121;
电子邮箱:2421314920@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F77室
附件: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6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