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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5506312/2026-10208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6-02-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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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6〕3号

为加强校(院)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实施好人才强校战略,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http://dx.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2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党校亟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6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3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形;

7.其他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有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6年度长期招聘公告,具体考试时间视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校(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612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dxzzrsc02@163.com。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材料:

1)《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在读证明)、各层次职称证书及聘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成果清单》(附件3)、博士论文提纲和摘要(PDF格式),以及本人科研成果、所获奖项或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校(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将在报名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专业能力评价环节。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由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1.专业能力评价

由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论文、课题、获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专业能力评价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能力评价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上公布,未进入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名单公布之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考评方式。

1)试讲。根据招聘专业方向确定试讲题目,并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试讲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综合考评。试讲成绩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素养等。综合考评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计算

按照试讲占50%、综合考评占5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可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前,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校(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校(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校(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向符合校(院)《高层次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条件的受聘人员提供20万元购房补贴、免费过渡公寓住房,以及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组织人事处:0258675205002586752046

(二)监督电话

机关党委(纪委):025-86752057


附件:

1.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科研成果清单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202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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