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5-78829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11-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晓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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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事招公告(R)〔2025〕2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规定,南京晓庄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体育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nanjing.gov.cn)及南京晓庄学院网站(https://www.njxzc.edu.cn)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2026年5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聘者若为2025年毕业生,应为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若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rsc@njxzc.edu.cn,邮件主题须以“所在单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运动健将”格式注明,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2025年11月28日16:00。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南京晓庄学院体育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附件2);
②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健将证书、专项运动成绩证明等扫描件;
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若认证书上的学科、专业与招聘条件不一致,则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研究领域等支撑材料。
2.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网上报名邮箱查看。若未接到有关信息请及时电话咨询。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1日期间的9:00-11:30,14:00-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2日期间的9:00-11:30,14:00-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2日期间的9:00-11:30,14:00-18:00。
3.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因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聘登记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由南京晓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教学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笔试日期:2025年12月6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考生笔试成绩,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避免因关机、停机或漏接导致错过通知。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晓庄学院网站公布。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获奖证明、运动健将证书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晓庄学院网站公布。
3.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当天,应聘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该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
面试包括教学试讲和技能测试。
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专项能力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教学试讲40%,技能测试60%)。
若考试任意环节未达到成绩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结合心理测试结果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南京晓庄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入职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若需递补,由学校在相应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8380
六、招聘监督
南京晓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6178111
附件:
南京晓庄学院
2025年11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