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5-20865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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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京市人社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积极发挥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结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中心组集中研讨学、专家授课培训学、“三会一课”交流讨论学、线上线下融合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围绕“做好社会立法、建设法治政府”的主题,邀请立法领域专家授课。按要求组织参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学习提升活动和全市法律知识模拟考试,通过率100%。按要求组织观看庭审录像、警示教育片,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动态调整《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中涉人社部分的事项内容,通过完善审批服务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落实均等化服务要求。组织市区专题业务培训,推动人社审批服务规范化管理更加有序有效。二是创新推动“一件事”等服务举措。编制退休、社保卡居民服务等“一件事”办事指南,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完善“宁企通”惠企服务,做好利企服务应用上架。围绕“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目标,编制人社基层高频事项办事指南。完成南京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贯通融合。三是深入推进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人社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关规则指引,实施差异化监管,打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合拳”。利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系统平台回流库,每月向市信用信息中心推送数据,全年共计归集入库1.39亿条。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组织人社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学习和点评互学活动。制定市人社局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采用“业务部门初审”+“法制审核部门复核”的“双审查”模式,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五是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制度,使人社业务联系更紧密、监管更有效。按照2024年度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本年度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和任务完成率均为100%。开展跨区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座谈会商,探索创新跨区域综合监管新模式。
(三)统筹制规审核质效并重
一是完善法治相关制度机制。构建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和预防违规插手干预制度”为基础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优化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规程、行政调解等通用程序与制度规则,组织市、区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二是依法合规开展法制审核。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督促行政行为依法作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对《关于明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范围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近400份合同文本开展了合法性审核;持续做好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律师或公职律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平竞争审查等参与率达到100%。三是规范备案清理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市司法局报请备案,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整改提升执法质量。围绕持续开展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对全市人社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积极自查自纠。指导各区(园区)、江北新区人社部门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对自查梳理发现的问题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二是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推进会,聚焦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诚信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消除监管误区、盲区,强化联合执法在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衔接,提升监管效能。积极参加2024年度全市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和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均按要求完成业务轮训。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互学活动,部分案卷获评2024年度全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三是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轻微违法减罚不罚清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对工程项目、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约谈帮扶、合规指导,与江宁区、经开区等联合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普法宣传培训,助力企业增强用工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对基层指导,提升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等方面能力,做到执法刚性和柔性并济、力度与温度共存。
(五)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一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全面运行14家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形成“1+13+N”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模式。组织召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成员单位进行深入交流。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二是助力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强化专项检查,先后组织南京数字零工市场专项检查、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欠薪隐患排查等。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开展在建项目工地督导检查,有效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平稳态势。着力做好治欠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欠薪源头治理,接续开展根治欠薪四季行动。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三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根据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健全完善内部制度的方式明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各项要求。推动建立“全链条”协作机制,利用案审会、研讨会等方式,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对产生行政复议诉讼和诉讼败诉的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杜绝类案反复。四是凝聚“线上+线下”普法合力。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贯穿人社服务全过程。联合司法部门在江苏省零工市场开展第十八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向广大农民工提供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服务。省市人社、工会部门共同聚焦新就业群体,开展主题为“从‘新’出发,与法同行”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春风行动”等活动,走进园区、高校、企业和社区,让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和人才。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本年度,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全面统筹法治人社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总体工作布局,促进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与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挂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决策和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规范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坚持尊法学法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对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带头学习研读,提升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养。通过第一责任人领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人社学思行法治专场讲堂等方式开展多轮(次)集中学法活动。依托“线上+线下”“点上+面上”学习模式,推动全局干部日常学法工作。局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并通过日常培训和年度考核。三是带头守法用法履职尽责。加强调查研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一系列依法行政机制,完善工作落实内部监督,人社领域法治化水平迈出坚实步伐。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诚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信访调度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三、当前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策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人社领域相关政策更迭速度较快,宣讲普及力度还有所欠缺,需要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加大普及宣讲力度,让人社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众。二是信息共享效率需要持续提升。人社部门业务涉及面广,为了给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与其他政府部门有较大的信息共享需求,而目前跨政府部门整体的信息资源共享尚不充分,共享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便捷,共享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度主要安排
2025年,南京市人社局将以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指引,坚持强保障、惠民生两个并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法治机关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专家授课、网上答题、在线竞赛等学法活动,提升人社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是继续完善法治人社制度建设。聚焦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法治人社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制度落实的学习培训。按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尽责。
三是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纵深开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普法工作持续深入,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任务。突出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人社领域法律法规,丰富普法手段和方式,开展个性化精准普法,引导企业群众自觉守法。
四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高效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好对基层指导,加强在法律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将信用建设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推动信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
五是致力提供高效便利人社服务。努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现场体验活动,助力人社公共服务“快办快享”,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人社领域“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走好走实,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促进服务质效再提升。
六是积极化解矛盾促和谐保稳定。全面优化拓宽网络、电话、窗口等线上线下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信息通报机制,实现欠款欠薪信息同步掌握、快速处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作用,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将更多的劳动争议化解在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