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5-17182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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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者,由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经过审核合格后,省人社厅组织培训考核,给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任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已转换工种的工勤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25年等级工考核工种详见《通知》。
二、技术等级确定
(一)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试用期满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为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需要,根据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三)复核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从外省调入并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和部队退役安置人员,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对符合技术等级考评政策规定的,复核为相应的等级,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认定技术等级。
(四)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三、技术等级晋升
(一)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有的岗位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首次申报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满后方可申报。
3.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4.工作年限20年,并在2020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证书,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5.工作年限10年,并在2020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证书,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破格申报条件
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具有多类破格申报条件的,每次晋级申报最多使用两类):
1.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2.在技术发明革新中取得优秀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证书。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5.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往年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二)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按要求填报更新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所隶属的区或市工考部门审核。
(四)工考部门复核。市、区工考部门通过人社系统政务内网登录“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对所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工考中心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工考办复核。
(五)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市工考中心指导培训单位开展培训,组织考试考核,其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六)经考核合格后,主管部门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任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七)等级工考核网上报名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4月22日。
文件链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