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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5506312/2025-17178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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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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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4)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者,由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经过审核合格后,省人社厅组织培训考核,给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任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12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换工种的工勤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25年技师考评工种详见《通知》。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有的岗位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满后方可申报。

(三)2021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四)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具有多类破格申报条件的,每次晋级申报最多使用两类。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技术创新取得重大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往年技师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二)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附公示结果说明,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按要求填报更新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所隶属的区或市工考部门审核。

(四)工考部门复核。市、区工考部门通过人社系统政务内网登录“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对所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工考中心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工考办复核。

(五)技师选拔考试。市人社局负责市技师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考核人选。

(六)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省人社厅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省人社厅组织有关行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六)评审通过者,主管部门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任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七)技师网上报名日期为2025317日至422日。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28日。


文件链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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