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3-97106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香阳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绿博园店)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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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香阳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绿博园店)
南京香阳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绿博园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决定于2023年11月10日后对(张祖耀)投诉你单位在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宜进行稽核。本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邮寄被退回。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504室)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后,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向你单位下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结果告知书》。
特此公告。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点击查看:宁社险管稽通字〔2023〕第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