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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5506312/2023-64154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3-07-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业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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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业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社险管稽告字〔2023〕002

南京业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经社会保险稽核,你单位未按规定为邹月飞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投诉人提供的资料,现将稽核情况告知如下:

200010月至20104月期间为邹月飞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73021元,按规定予以补缴。

本告知书于2023724日邮寄被退回。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结果告知书》。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504室)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后,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向你单位下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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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7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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