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明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10-19 11:4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方便当事人就地就近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规定,结合南京实际形成了《关于明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邮编:210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jsldzc@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
附件:《关于明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