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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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的结果反馈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11:0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与竞争动力,积极落实公平性竞争相关政策要求,前期与财政局联合制发《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20251号)文件中,有1处内容拟修改:第6条中注册地为南京市内且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修改为在我市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并于2026115日至2026124日在南京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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