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结果反馈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6:4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制定机关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上位法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专项清理”规定,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现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况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始至2026年1月9日止。
二、意见建议反馈情况
公示期内,收到意见建议0条。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