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3-43702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1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送达《宁社险管稽通字〔2023〕057号 <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南京元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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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宁社险管稽通字〔2023〕057号 <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南京元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元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决定于 2023年 2月17日后对季一峰投诉你单位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宜进行稽核。本通知于2023年2月20日邮寄被退回,根据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504室)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后,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向你单位下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结果告知书》。
点击下载:送达《宁社险管稽通字〔2023〕057号 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南京元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