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2-55693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政策解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22个条件的通知》相关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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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22个条件的通知》相关解读
一、新修订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具体有哪些?
本次修订发布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包含了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艺术、教练员、技工院校、新闻、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生物医药工程、建设工程等22个职称系列(专业)(详见文件目录)。
二、新资格条件突出的重点是什么?
新资格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树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评价导向,突出了对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
三、新条件何时执行?
新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2年老条件可过渡使用,具体以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发布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文件链接: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22个条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