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 引 号:    555506312/2022-16453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2-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南京道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南京道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道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员会受理吴承金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已按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按照社会信用登记信息地址向你单位邮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310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