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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5506312/2021-136932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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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解读

一、职称初定的受理范围

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初、中级职称。

二、职称初定的申报时间

职称初定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职称初定的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执业资格。

(二)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2020、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从研究生毕业入职时间起算)。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四、职称初定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初定申报”中点击“申报”。

五、职称初定查询方式

(一)申报进度查询:申报人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

(二)证书查询: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后,在“查询服务”栏目中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


文件链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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