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1-40391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问答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文件解读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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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范围
南京市市级文艺家协会或市新文艺群体联合会会员,在新文艺组织任职或自由职业且从事相关艺术专业工作的社会文艺工作者可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专业
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纳入我市文化艺术职称系列评审体系,专业包含:编剧、作曲、导演、演员、演奏、指挥、编导、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美术(书法、摄影)和文学创作。
三、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及专家库
由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文联”)组建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市文联组织联络部,评委会专家库由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职务)的作家、演员、演奏员、指挥、编导、美术师、记者等专家组成。
四、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中专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
(二)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三)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五)取得博士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其中,杂技、舞蹈、戏曲等舞台生命较短的艺术工作者,从事本专业年限可相应减少1年。
(六)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经业界知名专家(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两名及以上推荐可申报中级职称。
五、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程序
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材料初审、评委初评、面谈演示、综合表决、发文发证等程序进行。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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