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0-22538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0-03-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我市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和组建工作的通知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文件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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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细致,严谨规范,专业技术业绩突出,行业认可度较高,在职在岗且具备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是熟悉相应系列中、高级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熟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范,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有评审经历者优先。
二、评委候选人如何申报?
4月1日至4月17日,候选人下载“我的南京”应用程序,扫码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m.mynj.cn:11097/index.jsp),填报专家信息,同时拍照上传本人职称证书和由本单位推荐盖章的《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评审委员会换届和组建承办部门如何审核?
4月30日前,各系列中、高级评审委员会换届和组建承办部门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可审核专家信息。
四、公务员是否可以担任评委?
可以。
五、换届后的评审委员会是否可以选用上届评委?
可以,但是新推荐候选人员应不少于评委会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六、各区承办的评审委员会是否只负责本区评委?
考虑到工作实际,各区承办的评审委员会可仅负责组织本区评委。在评审阶段,相同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之间可共享评委库。
如:教育系列各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可组织本区评委填报信息并审核报送,职称评审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委库共享。
七、评审委员会换届和组建承办部门需报送哪些材料?
一是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的《评委推荐人员汇总表》,
二是评委会换届或组建的书面报告。
八、各区承办的评审委员会换届和组建承办部门是否先报送至区?
是的,各区评审委员会先报送至区人社,再由区人社统一报送市职称办。
文件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3/t20200330_1823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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